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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1126000000/2023-5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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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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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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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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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政辦發〔2023〕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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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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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KQYD01-2023-0003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8號)、《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浙江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號)的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縣司法局組織對2023年4月30日以前縣政府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縣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37件,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決定廢止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40件。現將上述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對此次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30件、已自動失效的8件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
未列入《繼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和已經廢止或失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各行政機關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列入《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的文件,有關責任部門應當抓緊組織修改,經批準后重新發布實施。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7日起施行。
正文: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慶元縣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
附件:
2.
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wps
4.
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或已自動失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wps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