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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002658121D/2026-101043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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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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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3-24
一、制定背景或目的
房票政策作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階段性激勵政策,兼具階段性與靈活性特征,結合當前房地產市場運行態勢及房票政策動態調整需求,原有固化模式,已無法適應政策動態迭代的現實要求。因不符合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廢止《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元縣房屋征收市場化安置辦法的通知》(慶政辦發〔2023〕32號)。
二、制定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政令第372號)第二十九條:“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p>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房票政策作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階段性激勵政策,《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元縣房屋征收市場化安置辦法的通知》(慶政辦發〔2023〕32號)相關條款剛性約束較強,難以根據房地產市場動態變化靈活調整,不利于政策實效的提升,需要廢止。
四、適用對象
慶元縣縣域范圍內的房屋征收項目。
五、注意事項
文件廢止后,《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元縣房屋征收市場化安置辦法的通知》(慶政辦發〔2023〕32號)中的市場安置化政策將不再適用,具體市場化安置政策以各項目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規定執行。
六、關鍵詞解釋
市場化安置是指縣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導中心將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值(不含裝修及附屬物評估價值)及市場化安置獎勵以《房屋安置購房證明》(以下簡稱“房票”)形式出具給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被補償人),被征收人(被補償人)憑房票自行向慶元縣域范圍內參與市場化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新建商品房。
七、政策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7日起實施。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慶元縣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導中心
解讀人:王興華 ? ??
咨詢電話:0578--6059823。